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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李新立律师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校外导师,上海市法学会首批“上海涉外法律人才”,上海律师协会认证“涉外专业律师”,广州、海南、南昌、南京等仲裁委仲裁员,中国政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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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新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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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资讯

商务部公布《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

2020年9月19日,针对部分外国实体出于非商业目的,对中国企业采取封锁、断供和其他歧视性措施的行为,中国商务部公布《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商务部安全与管制局局长支陆逊表示,中国政府在决定是否将某个外国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时,将综合考虑四方面的因素:1.该实体是否存在针对中国实体实施封锁、断供或其他歧视性措施的行为;2.该实体行为是否基于非商业目的,违背市场规则和契约精神;3.该实体行为是否对中国企业或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4.该实体行为是否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或潜在威胁。

依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中国政府负责部门将对有关外国实体的行为进行调查,并决定是否将其列入“清单”。对列入“清单”的实体,负责部门可以决定采取限制或禁止其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在中国境内投资、相关人员或交通运输工具入境等。

 

来源:中国商务部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wgk/zcfb/202009/202009030025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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