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校外导师,上海市法学会首批“上海涉外法律人才”,上海律师协会认证“涉外专业律师”,广州、海南、南昌、南京等仲裁委仲裁员,中国政法... 详细>>
律师姓名:李新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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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贸易壁垒是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一种,作为一种市场准入的障碍,是指进口国以保护环境为由通过制定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复杂的卫生检疫制度或采用绿色环境标志、绿色包装制度,以阻止或限制某些外国商品的进口,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目的。
本来这些措施对于改善贸易与环境的关系、维护人类基本生存环境具有重大意义,但由于一些发达国家利用WTO相关规则的模糊空间,在实施中采用双重标准或高于国际标准以限制出口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从而导致这些措施演变为新贸易壁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了进口国以环保为名对来自外国的产品或服务进行限制和制裁的一种手段。
绿色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七种∶
1. PPM标准制度:是英文Processing&Product Method的缩写,即生产过程和加工方法,指有关产品生产过程和加工方法必须符合特定环境要求,并主要通过清洁生产法予以规定。根据与产品性能的关系可将PPM标准分成两类,一是与产品最终性能有关的PPM 标准,二是与产品最终性能无关的PPM标准。
2. 检验检疫标准制度:许多国家对进口产品规定了各式各样的检验和检疫标准,但由于发达国家的技术水平较高,其检验和检疫标准目前均遵循严格的环保标准,对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提供了障碍;而发达国家对食品卫生指标中的农药残留、放射性残留、重金属含量等的更高要求,阻止了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大量输出农副产品行动。
3. 绿色包装制度:指一些国家亦采用绿色包装制度,即要求进口产品应使用能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环境的包装,现在它逐渐成为发达国家实行贸易保护的措施。
4. 绿色关税制度: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对一些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环境的进口产品课以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禁止其进口,甚至实施贸易制裁等措施。
5. 绿色补贴制度:由于发展中国家绝大部分企业本身无力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政府便通过给予一定的补贴的形式为企业分担成本,但发达国家却以这种补贴违反WTO的规定为由,限制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进口。
6. 绿色环境标志制度:环境标志是一种贴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处理等全过程中也符合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人体健康无损害或损害极其微小。
7. 绿色技术标准制度:发达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的环保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水平和技术水平制定的,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却很难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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