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校外导师,上海市法学会首批“上海涉外法律人才”,上海律师协会认证“涉外专业律师”,广州、海南、南昌、南京等仲裁委仲裁员,中国政法... 详细>>
律师姓名:李新立律师
手机号码:1500095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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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10120061072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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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某德国公司向江苏某公司购买一批价值21万多美元的化工原料,货物运到德国后客户发现液体原料存在杂质,无法使用,遂要求退款并赔偿损失,遭江苏公司拒绝,遂引发诉争。2008年5月,德国公司委托李新立律师向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起诉。由于本案的事实复杂,代理律师进行了大量细致的工作,精心准备证据和庭审,经过多次开庭审理,法院支持了德国公司的诉请,江苏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11年7月,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维持原判。二审判决后,代理律师向浦东法院申请执行,经过不懈努力,判决得以执行,为德国公司挽回了损失。
[一审: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09)浦民二(商)初字第4620号;二审:(2010)沪一中民五(商)终字第26号;执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1)浦执字第136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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