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校外导师,上海市法学会首批“上海涉外法律人才”,上海律师协会认证“涉外专业律师”,广州、海南、南昌、南京等仲裁委仲裁员,中国政法... 详细>>
律师姓名:李新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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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要求,更好发挥税收作用,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国税总局提出做好税收协定执行、落实相关国内税收政策、优化“走出去”税收服务、深化国别税收信息研究、完善税收政策咨询等八项助力“一带一路”优化税收服务的具体措施。
就外贸而言,《通知》指出,要落实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简化出口退(免)税流程、简化消除双重征税政策适用手续等规定,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做好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的统筹协调,规范新闻宣传工作,落实相关工作责任。积极推进与外部门合作,探索与外汇、商务、发改、海关、出入境管理等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共享跨境交易信息,形成服务合力。
全文请见: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2584841/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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