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校外导师,上海市法学会首批“上海涉外法律人才”,上海律师协会认证“涉外专业律师”,广州、海南、南昌、南京等仲裁委仲裁员,中国政法... 详细>>
律师姓名:李新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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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关预裁定制度的基本概念
海关预裁定制度是海关为了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优化营商环境、履行我国在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的相关承诺而实施的重要便利措施。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前,企业可就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原产地或原产资格、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相关要素及估价方法以及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海关事务向注册地直属海关申请预裁定。海关预裁定是海关通关法律制度之一,有助于简化海关程序,促进商界与海关部门的协调,建立透明、可操作的规则和程序,实现贸易便利化目标。
预裁定制度通过将通关审核关口“前推”,在货物进出口前就通过企业预先提交的材料,对货物的归类和原产地等事项作出初步评估,企业在实际申报进出口时,海关只需进行简单核对即可。对于企业来说,预裁定制度可以让企业在货物实际通关前就基本明确了复杂细致的海关监管办法和关税计征规则、繁复的原产地认定制度、特殊关系认定、特许权使用费认定等专业性很强的问题,进而预先基本了解拟进出口货物的关税比例和是否可以享受减免等情况。
海关预裁定决定的有效期为3年,预裁定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以及海关总署公告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影响其效力的,预裁定决定自动失效。
二、海关预裁定制度的益处
1. 优化海关执法水平
《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与WTO《贸易便利化协定》相接轨,是对我国原有的商品预归类、原产地预确定和预审价制度的整合,也我国海关制度的一项改革与创新,有利于海关提高执法水平及监管效率、便利企业进行国际贸易从而促进中外贸易的发展。
2. 提高货物通关效率
预裁定制度适用于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原产地、完税价格、估价方法等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方面。企业在申报之前就商品归类、原产地等问题向海关先行申请预裁定,把复杂的问题放到通关之前解决,可以在货物进出口前就获取有关信息,引导企业进行正确的申报,从而加速货物通关。将某些事项的手续前置,简化了通关手续、避免了重复查验、大大提高了口岸通关效率。
3. 提升结果可预知性
由于海关业务高度专业化,大多数企业对此缺乏深入了解,在实践中也大多依赖进出口报关行进行操作,对海关法律法规适用结果缺乏可预知性。通过预裁定制度,企业可以事先就商品归类、原产地、估价等问题向海关进行咨询,并以《预裁定决定书》的形式加以确认,对企业来说这种做法可以减少通关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使企业有效评估交易成本,降低不合规申报的风险。企业在进出口货物实际发生前可根据海关的预裁定对即将发生的进出口相关事项做出判断,提高了贸易风险的可预知性。
4. 减少海关与企业的冲突
海关作为依法行使监督管理经济活动的国家行政机关,与进出库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并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而海关监管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就在于为监管方设计合理的监管权限、监管方法、监管程序以及规定被监管方接受并积极配合海关监管的义务,这就决定了海关在监管中与被监管主体之间易产生各类冲突,海关预裁定制度降低了海关与企业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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