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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立律师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校外导师,上海市法学会首批“上海涉外法律人才”,上海律师协会认证“涉外专业律师”,广州、海南、南昌、南京等仲裁委仲裁员,中国政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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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新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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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际商事仲裁

一、概念

国际商事仲裁是含有国际因素或涉外因素的解决国际、跨国或涉外商事争议的仲裁。在争议发生时,双方当事人通过自己订立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规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拘束力,如果败诉一方不予执行,胜诉一方有权向法院或其它执行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根据国际惯例,凡双方当事人订有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合同条款或协议的,则争议发生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向法院起诉,必须通过仲裁解决。

 

二、作用

国际仲裁是解决国际贸易争议的方式。仲裁具有程序简便、灵活性、保密性、一裁终局和裁决易于得到执行等特点。由于《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the New York Convention on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Arbitral Awards)的缔约国多达156个国家,涵盖了世界主要贸易国,使得国外仲裁条款和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拥有了强制执行力,所以国际仲裁被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选择并采用。

 

三、程序

(一)申请和受理

仲裁的申请是指合同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所发生的争议依法请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机构仲裁案件,不是仲裁委员会直接进行仲裁,而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实现的。这个组织称为仲裁庭,仲裁庭行使仲裁权一般基于当事人的授权。

(三)开庭

开庭是指由仲裁庭主持,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参加下,对仲裁请求进行实体审理和裁断的活动,它是仲裁活动的实质阶段。其目的是查清事实、分清是非、解决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到解决。仲裁一般应开庭进行,但对于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书面审理。

(四)裁决

仲裁裁决是仲裁机构就其审理的仲裁案件所作的裁定仲裁庭应当在案件审理终结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作出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另行向法院起诉,只能依据仲裁程序错误等理由请求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司法审查。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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