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校外导师,上海市法学会首批“上海涉外法律人才”,上海律师协会认证“涉外专业律师”,广州、海南、南昌、南京等仲裁委仲裁员,中国政法... 详细>>
律师姓名:李新立律师
手机号码:15000959110
邮箱地址:David.li@sgla.com
执业证号:13101200610727199
执业律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66 号富士康大厦 7 层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66 号富士康大厦 7 层如需帮助,请发邮件到David.li@sgla.com,简述基本事实和您的问题,留下姓名和手机号码,我们将在收到邮件后第一时间回复,谢谢!
2007年江苏某企业委托上海某外贸公司出口一批化工产品到海外,后因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而导致退货。江苏企业认为是上海公司与国外客户签约不当导致退货,遂于2011年8月诉至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要求上海公司对江苏企业的全部损失承担责任。上海公司委托李新立律师等应诉。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上海公司的代理行为并无不当,江苏企业的诉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于2011年12月判决驳回了江苏企业的诉请。江苏企业未再提起上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1)浦民二(商)初字第2688号]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咨询电话
15000959110
沪ICP备13031185号-1 Copyright © 2017 www.intertradelaw.cn All Rights Reserved
15000959110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66 号富士康大厦 7 层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